工程部工作制度及流程(工程部值班及交接班制度)

10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4-10-21 09:19:14    


1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,进行交接班前工作检查,如接班人未到,当班人员应坚守岗位。

2 交班:第一交设备,即设备运行状况及发现的问题,并作清洁与保养;第二交使用工具;第三交场地,交班前需进行清洗工作:第四交值班记录本。

3 接班:必须接交接班簿上的记录,查看当天公告牌是否有特别任务及安排,核对设备状况,必要时进行空车试运转。对由于不清楚,隐患未查出而造成事故,由接班人员负责;如发现交班者未按交班要求交班,接班者有权拒绝接班,并报告班组或部门领导处理。

接班人员接班时必须检查以下工作:

3.1 查看上一班运行记录是否真实可靠,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运行情况介绍,交接设备运行记录表。

3.2 查看上一班巡检记录表,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巡检情况介绍,交接系统设备巡检记录表。

3.3 检查所辖设备之运行情况是否良好,是否与运行记录、巡检记录相符,如有不符,应记入备注栏,并应要求上一班值班人员签字。

3.4 检查仪表及公用工具是否有缺、损,是否清洁,并按原位整齐摆放,如有问题应要求上一班值班人员进行整理,如有丢失,应记入交接班记录备注栏,并由上一班人员签字。

3.5 查看交接班记录中是否有上级领班及工程师发布之特别任务或安排,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。

4 在下列情况时不得交班:

4.1 接班人员未到岗时,应通知上级领班或工程师,须在上级安排之接班人员到岗后 方可进行交接班。

4.2 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他原因造成精神状态不良时,应通知上级领班或工程师,须在上级安排之接班人员到岗后方可进行交接班。

4.3 所辖设备有故障,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时,交班人员须加班与接班人员共同排除故障后,方可进行交接班,此时,接班人员必须协助交班人员排除故障。

4.4 交接班人员对所辖值班范围之清洁卫生未做清理时,接班人员应要求交班人员做好清洁工作后,方可进行交接班。

4.5 当发生事故正在处理时,禁止交接班,接班人员应配合当班人员工作,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交接班。

4.6 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,双方认可后,共同在记录上签字。

4.7 值班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,须坚守岗位,不得擅自离岗、串岗。

4.8 值班人员随时对设备、管线进行巡视检修,提高设备完好率。每班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范围巡检所辖设备,做到腿勤、眼尖、耳灵、手快、脑活,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隐患。

4.9 值班人员每天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、巡视检查表及相关表格。

4.10 当工作需要离开岗位时,须向主管人员请示并告知去向,完毕后立即回到休息室,值班人员用餐时,必须轮换进行,在早、午、晚和夜餐时间所有运行机房应有人值班。

4.11 值班电话为工作电话,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聊天,不得打私人电话。上班时间内不得喝酒、打牌、做与工作无关的一切活动。

4.12 须按计划及工程师之安排做好设备日常保养和维修。如有较大故障,值班人员无力处理时,应立即报告上级领班或工程师。

4.13 当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时(如火灾等),要冷静处理,即使向主管和保安部汇报。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,尽力控制事态发展,争取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。

4.14 值班人员须做好本岗的环境卫生,清洁地面、窗台、门窗、设备表面等所有产生积尘之处,随时保持值班范围内之清洁卫生。

4.15 值班室内严禁吸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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